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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市中心医院特殊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30    作者:    点击:36000

2023年鄂州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面向全国重点大学、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招聘医学类高水平、紧缺急需人才76名。现就此次“人才池计划”市中心医院特殊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市中心医院特殊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见附件3)全日制研究生人才2017年及以后通过国家统招统考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以下统一简称研究生人才

三、待遇

(一)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含试用期)三年内,除按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外,按照博士4000元/月;重点高校(原“985”、“211”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和海外知名大学)硕士1700元/月、其他硕士1500元/月;正高级职称4000元/月、副高级职称1600元/月的标准,连续3年发放生活补贴

(二)对在鄂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才,按博士或正高级职称10万元,硕士或副高级职称6万元给予购房补贴。

(三)可入住人才公寓(连续3年免租金),享受“鄂州人才服务联盟”提供的全方位“i才服务”,包含住房、教育、医疗、婚育、文旅、消费等方面优惠和奖励。其中,高水平人才、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的子女,可协调安排市内优质中小学、幼儿园,配偶可按对口对等原则随调。

(四)其他待遇按照《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实施办法》(鄂州人才2022〕5号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详见《岗位表》(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关于报考年龄等截止时间

年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2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包括网上注册、选报岗位、资格初审、报考查询、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由鄂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初审由市中心医院及市卫健委负责。报名网址: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00—9月7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9:00—9月817:00

(资格初审通过即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面试依然使用此《报名登记表》,请考生下载打印保留。

(二)资格复审及现场缴费

资格复审及现场缴费由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市卫健委负责,在面试前完成,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现场缴纳考试费50元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职(执、从)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6.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7.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8.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书面声明通过传真、微信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三)面试

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市卫健委按《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招聘实施方案》选择合适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后完成现场缴费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公告于面试前5天在鄂州市人社局、市中心医院及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发布。面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报名登记表》。

面试原始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面试成绩相同,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加试笔试的,排名靠前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生总成绩依然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签订承诺书、考察

按招聘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加试笔试的,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鄂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3)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市卫健委研究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5)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对考生体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7)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8)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2.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市卫健系统特殊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订承诺书后,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考察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回避关系等情况。

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本单位及市卫健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批准后再行递补。

4.公示与聘用

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市卫健委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确定全市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合同约定服务期不少于3年。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以聘用。公示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报考鄂州市事业单位。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或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 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笔试,请关注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告。

(二)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注册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报名登记表》。

(五)咨询电话:

027-60660752 鄂州市中心医院

0711-3221217  鄂州市妇幼保健院

(六)招聘公示公告信息请关注观英阁微信公众号、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鄂州市中心医院网站。

(七)本公告的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市中心医院特殊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市卫健系统特殊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2020-2021世界大学排名500强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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