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
鄂州市中心医院关于落实规范预交金管理工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3 作者: 点击:185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处的具体部署,鄂州市中心医院将取消门诊预交金,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现将相关工作公示如下:
一、 规范预交金管理
2025年3月底,医院将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对存量门诊预交金陆续进行清算、退款;拟于2025年6月底前,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将另行公示。
二、 提升结算便利性
医院将持续优化门诊和住院结算流程,探索推行“一次就诊一次付费”“诊间结算”等便民措施,大力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和“线上结算”等住院结算便利措施。
鄂州市中心医院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