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竣工环保验收 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院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竣工环保验收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
2、项目类型: 服务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9万元
4、服务期限:35天
5、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6、采购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基建房产科
7、结算方式:包干价
二、采购需求
响应服务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编写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核实锅炉实际使用和备用情况,核算废气排放数据,废气排放不列入环保重点监控单位范围,取得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投标人应保证对服务项目内涵和环保行政部门对本项目具体化的要求充分正确理解,保证本项目废气排放不列入环保重点监控单位范围,不增加采购人对已建设环保设施和监测设施的投资。
三、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中需2名具有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技术人员;需4名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技术人员;
4、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2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5日下午5:30
公示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官网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报名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行政楼603室(基建房产科);
响应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至基建房产科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后请自行咨询获取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②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报名处有权拒绝报名。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8:30点
2、采购会地点:待定
3、参会注意事项:响应供应商应于采购会开始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会,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中需包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报价需包括完成采购内容及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监测费、编写费、评审费、交通和食宿费、会务费、调研费、劳务费、印刷费、税费等。(响应供应商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导致采购失败。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提供分项报价。)
⑥技术方案和承诺书
需详细描述本项目需求和行政管理部门规范要求,并据此阐述具体实施方案。书面对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作出具体承诺。
说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响应供应商需按次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邮箱)。采购过程中如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七、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与基建房产科签订相关合同。
八、采购事项咨询
咨询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行政楼603室(基建房产科)
联系人:张冕 咨询电话:027-60660676
鄂州市中心医院基建房产科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