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鄂州市中心医院一次性输液瓶回收处置服务院内采购(二次)
发布日期:2024-12-11 作者: 点击:11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鄂州市中心医院一次性输液瓶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4、采购部门:总务科
5、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范围:甲方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及明堂院区范围内产生的一次性输液瓶及输液袋由乙方负责收集、处置。乙方向甲方交纳再生资源利用费,1.5万元为最低报价,报价不设上限。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服务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从业相关资质;
3、响应服务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4、响应服务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6、需要有输液瓶回收资质且在商务局有备案记录。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6日下午5:30
公示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官网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2、报名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行政楼201室(总务科);
3、响应服务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至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后请自行咨询获取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②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和盖章);
④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报名处有权拒绝报名。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2024年12月17日 上午9:30
2、采购会地点: 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行政楼206室
3、参会注意事项:响应服务商应于采购会开始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会,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中需包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报价一览表(格式自定);
⑥需提供由商务部门发放备案的医疗废弃物一次性未感染的输液瓶及输液袋回收资质。
说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响应服务商需按次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邮箱)。采购过程中如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响应服务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七、合同签订
成交服务商确定后与总务科签订相关合同。
八、采购事项咨询
咨询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行政楼201
联系人: 熊老师 咨询电话: 15007126002
鄂州市中心医院总务科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