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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

鄂州市中心医院亮化、发光字维保项目 院内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9    作者:    点击:5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鄂州市中心医院亮化、发光字维保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3万元
4、服务期限:一年
5、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6、采购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总务科
7、结算方式:按合同结算
二、采购需求
鄂州市中心医院楼体亮化+招牌发光字维修维保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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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供应商每周需要对维保范围内设备设施进行巡察。
2、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
3、供应商需根据季节调整发光字及时空开关的启停时间。
三、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3日下午5:30
公示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官网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行政楼201室(总务科)
响应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至指定地点现场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②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附联系方式;
④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报名处有权拒绝报名。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2025年9月25日下午 15:00
2、采购会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行政楼206
3、参会注意事项:响应供应商应于采购会开始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会,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各个分项的报价一览表。
⑥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
⑦响应供应商需承诺函施工人员均具备高空作业许可证,因无证施工造成的任何问题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⑧响应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为施工人员购买健全保险,因本项目造成的任何人员、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响应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导致采购失败。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提供分项报价。
说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响应供应商需按次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邮箱)。采购过程中如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七、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与总务科签订相关合同,合同到期后若采购人需要可续签,但总服务期不得超过三年。
八、采购事项咨询
咨询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行政楼201室(总务科)
联系人:龙老师
咨询电话:027-60660601       18071178248(节假日)


鄂州市中心医院总务科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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