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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培管理

2024年鄂州市中心医院住培招生简章(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4-05-27    作者:    点击:13043

一、基地简介

鄂州市中心医院是鄂东南地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湖北科技学院的附属医院,也是武汉大学医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教学设备先进齐全、教学培训资源丰富、师资队伍力量雄厚,是鄂州市唯一的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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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成立了以鄂州市中心医院为核心,包含市三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妇幼保健院的鄂州市医疗集团。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已于2023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已形成“一院两区”格局。医院开设有47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建设专科(骨科和临床护理专业)、1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1个市级重点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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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目前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全科医学科、麻醉科、口腔全科、骨科、重症医学科和精神科9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023年基地住培学员执医考试首次率、结业考试首次通过率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二、招录原则

招录考试本着“公平公正、自主招生、双向选择、统筹调配”的原则,全程由医院监察科参与并监督。

三、招录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

2.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身体条件能够保障正常完成临床培训工作。

(二)申报专业要求

1.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口腔医学类专业。

2.本科专业已限定专业方向的本科毕业生(如麻醉学、放射、超声医学等),申报专业限定为原本科专业或全科医学科。

3.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全科医学科(单位在职人员委托培训除外)。

(三)特定类型人员补充要求

1.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岗人员,从事专业属于培训专业范围,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单位派遣制,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考,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原则上限定申报所在市州的国家住培基地,所在市州没有国家基地或者没有相对应的住培专业的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由所在工作单位就近与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住培基地签订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后派遣;

2.参加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且被医学高等院校录取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不需网上报名,由各相关培训基地与高等院校协同管理。以“专硕研究生”类型录入并进行注册。

3.2024年应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不参加本次招录程序,按照就业协议所属地就近培训的原则,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培训基地。

(四)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所有专业要求起点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本科阶段不含“中起本”、“专升本”、成人本科(脱产、业余、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开放教育(电大)、自考学历(专套本);

2.已取得有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3.高校在读学术学位研究生;

4.已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学员;

5.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检验医学技术(四年制)等不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招录计划

鄂州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4第二批公开招录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基地名称

可报考专业

计划名额

0700

全科医学科*

临床医学所有专业

2

1400

骨科

临床医学或骨科专业

2

1900

麻醉科*

临床医学或麻醉科专业

2

3700

重症医学科*

临床医学或重症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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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标*为国家紧缺专业,可在培训容量允许范围内进行超计划招录。2.非紧缺专业招录计划可能会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招录流程

(一)第二批次招录(6月1日-6月30日)

1.第二阶段注册和填报第二批次志愿通道开放时间为6月1日0时-6月15日24时,第一阶段未注册的学员可先在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服务平台(https: //hb. Ezhu pei.com/)完成网上注册再填报第二批次志愿,第一批次未录取的学员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志愿。培训基地将在第二批次招录中应加大对紧缺专业招录政策倾斜力度,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全科、麻醉科及重症医学等紧缺专业的优先录取。

2.培训基地于6月25日前组织完成第二批次考生资格审核、面试和专业考试,并于6月30日24点前完成第二批次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公示期间由基地收集学员接受录取的确认信息,公示结束后在平台上对学员进行录取操作和发送录取信息。

、招录选拔程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招录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科教科统一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2.考核通知:科教科根据报考情况,组织安排院级招录考核,并在报名系统上向考生发布考核通知;

3.招录考核:科教科统一组织院级考试,包括理论笔试、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最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技能*40%+面试成绩*20%,根据报考学员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线上发放预录取通知;

4.院内调剂:科教科根据各专业基地录取情况,组织第一志愿未 录取的考生进行院内专业调剂;

5.名单公示:科教科将每一批次录取考生名单在“鄂州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ezszxyy.com/)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结束,培训基地将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录取。

、培训期间待遇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住培学员到基地报到后,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与社会人学员签订劳动合同,与其他类型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其中单位人的人事档案按人事关系由所在工作单位托管。培训学员按以下标准发放培训补助:

1.生活补助

鄂州市中心医院2024年住培学员培训补助标准含社会保险和餐补

学历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绩效奖

本科及以下

4860元/月

5060元/月

5160元/月

轮转科室平均绩效

全日制硕士

5060元/月

5260元/月

5360元/月

轮转科室平均绩效

全日制博士

5360元/月

5860元/月

6160元/月

轮转科室平均绩效

录取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试用期6个月后,经专业基地考核合格者,可享有所轮转科室平均绩效的100%(单独值班)或50%(非单独值班);第二、三学年,对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完成注册者,经专业基地考核合格后,可享有所轮转科室平均绩效的100%(单独值班)或50%(非单独值班)。单位人学员的基本补助由委培单位承担(由委培单位出具学员工资+待遇发放财务证明),不足部分由培训基地进行差额补齐。

2.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培训基地按基数标准,为本单位人和社会人学员代扣代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大额医疗、失业、工伤五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委培单位人学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均由派出单位承担。
3.特殊补助

培训基地对以下紧缺专业的社会学员给予紧缺专业补助:全科医学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国家规定的紧缺专业住培学员6000元/年。该补助按年度进行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对来自贵州、云南、新疆、内蒙、西藏等西部地区及湖北科技学院的住培学员生活补助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500元/月。
4.加班补助

培训基地对在培训科室参与值夜班的学员,按医院标准发放夜班费。
5.住宿补助

培训基地为社会学员提供免费宿舍。

6.就餐补助

培训基地为培训对象办理职工就餐卡,享受医院职工同等就餐补助。
7.年度评优

培训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住培学员,可参加住培年度评优,奖励标准500元/人

8.其他补助

培训基地为学员免费提供医院工作服(冬装、夏装各2件);鄂州市中心医院图书馆、继续教育等资源对住培生开放。

9.医院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对于在我院完成规培并顺利结业的优秀学员,择优录取,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退培规则说明

1.一旦正式招录成功后,住培学员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参加培训者,取消培训资格;

2.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

3.对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或报到后退出培训等情节严重者(含更换工作单位,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按恶意退培处理,退培后,国家住培信息平台内会记录退培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注册,再次参加住培后不再享受国家财政补助,需自费参加住培。

(本招生简章内容具体解释权在鄂州市中心医院)

九、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招录QQ群
申请参加我院住培的考生,请加入QQ群“鄂州市中心医院2024住培群”(群号:528886819)。申请加入时,需注明“填报专业+真实姓名”方能通过申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老师

办公电话:027-60660788

办公地址:鄂州市文星路9号,鄂州市中心医院体检楼5楼科教科办公室


鄂州市中心医院

2024年5月27日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鄂州市中心医院!

明堂院区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文星路9号

临空院区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孙权大道与将军大道交叉口

医院邮箱:ezzxyybgs@163.com

院办公室电话:027-60660777(工作时间)

明堂院区院办公室电话:027-60660668(非工作时间)

临空院区院办公室电话:027-60876587(非工作时间)

体检中心:027-60660652 投诉中心:027-60660637 门诊导诊台:027-60660537
急诊科:027-6066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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